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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范围内住房交易不再审核户籍、社保等购房条件,不再限制购买套数

成都取消限购,图为航拍成都街景

4月28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从4月29日起,成都市商品住房项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选房,由企业自主销售;全市范围内住房交易不再审核购房资格。这些热点问题你不可不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二、在促进供需平衡方面有哪些措施?

一是统筹推进“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根据人口变化确定住房需求,根据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引导配置金融资源,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准确研判住房需求,科学精准编制2024年、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二是深化实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红、橙、绿”三色管理机制,对存量规模较大、房屋销售周期较长的“红““橙”区域,适当减少用地供应,促进区域供需平衡。

三是推动商业办公用房市场良性循环,鼓励市、区国有企业通过租购闲置商办用房作为办公、公共服务及产业使用;鼓励市场主体将自有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市场主体改建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哪些支持政策,具体如何申请?

各市场主体可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申请单位凭认定书可以享受如下支持政策:

1、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2、按照《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规定执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税收优惠。

3、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4、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长期低息贷款。

5、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通过申报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进行融资。

6、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7、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696号)有关要求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

四、在支持房地产融资需求方面有哪些措施?

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会议要求,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制度,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推动合规企业项目“应推尽推”“应进尽进”“应贷尽贷”,支持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五、为什么支持车位与住宅同步销售?

支持商品住宅预售(现售)时同步销售对应地下机动车停车位,有利于进一步便利住宅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管理,能够更好地满足购房人在购买商品住房时同步购买机动车停车位的需求。

六、如何理解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可不再实施公证摇号,对关注度较高的项目鼓励企业公证摇号?

不再实施公证摇号,一方面可以提高群众的购房便利度,不再需要购房资格预审码;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品住房销售效率,缩短从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到购房人网签备案的时间周期。

同时,对于市场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项目,为确保销售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经属地政府研判后,鼓励企业采用公证机构全程参与的公开摇号方式进行销售,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肃予以查处。

七、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如何调整?

全市范围内住房交易不再审核户籍、社保等购房条件,不再限制购买套数。

八、有哪些措施加大高品质住宅供给?

为适应房地产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和住房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新阶段,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着力增加公共服务空间,全面推广首层架空层,提高住宅半开敞空间半计容比例,鼓励绿色、低碳、科技建筑,推动郊区(市)县开发低密度、高品质住宅产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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